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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來探討裸體文化+網民文化(這不是大陸用語嗎?)+媒體
先從最近的這個新聞開始
玉山攻頂,拍了裸屁股照
結果,因為照片上傳,玉管處打算撤銷他的登頂證明,還準備不讓他在登玉山
警察要查他妨礙風化
網民說很噁爛
污衊聖山(因為在國際上投票玉山)
當然也有人緩挾說他只是太興奮了

我們來比對其他關於裸體的事情


1.首先我還沒找到資料,也忘了是在電視上哪個節目看到的
關於建中橄欖球隊,那次好像是某個政治名人吧!
他們一些老相好會在夜深的時候打橄欖球
我記得那個訪問的人說聽說你們有很特殊的什麼的!
原來就是全體全裸打橄欖球(如果敘述有錯,請更正,或者有找到資料請給我)

2.
五月天裸奔
注意是裸奔....大馬路,
我不知道警察有沒有要告他們妨礙風化
也許不敢告,因為粉絲很多...
應該也沒有粉絲說五月天噁爛吧?

3.我忘記是不是他們,還是另外有要拍mv的,
他們申請在西門町裸奔,要拍mv
問題是,他們申請也是像警察機關申請吧!並沒有像當地民眾,來逛街的遊客申請
那為什麼又可以呢?

4.
阮經天裸泳
還被媒體說沒有誠意,因為偷偷摸摸的去,有裸卻什麼也沒拍到

5.
范逸臣裸泳
比較有意思了,因為媒體拍到了
一樣都在公開場合,怎麼沒聽說警察要告他們妨礙風化呢?
因為海經過光的反射後看不到,所以不構成妨礙風化,或者下面這個法令呢?

社會秩序維護法
83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故意窺視他人臥室、浴室、廁所、更衣室,足以妨害其隱私者。
  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任意裸體或為放蕩之姿勢,而有妨害善良風俗,不聽勸阻者。
  以猥褻之言語、舉動或其他方法,調戲異性者。

是因為收視率高,因為海角破四億,但絕對不會因為登上玉山峰.....
這什麼社會?

我想要平反什麼!我只是覺得這種檢視方法很不公平.....

我覺得那些人不知道在想什麼?說得頭頭是道的!
怎麼現在政府都在欺負人民啊!怎麼不去管大一點的

難道新聞拍阮經天范逸臣五月天,不管有沒有拍到正面,或者只是屁屁
打上馬賽克也要被罰??

真的是不同標準!

那前面我說得橄欖球隊,摸黑露鳥算不算公開場合??

也有遊行是幾個人露屁屁抗議環保之類的議題,或者美女包著裸體....

然後我想到之前法國的那位撐竿跳選手裸奔....

我想也許思路沒寫很清楚
但我只想表達兩件事

1.在台灣對不同人不同地點,有不同標準

2.畢竟這裡是台灣,不是歐美.....所以還是拍完就好,別放上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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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馬路= =+我越來越不懂到底是哪些人在說這些話

如果真要這樣我看電影也不用拍了

有多少動作片是穿越馬路搶人家車子
怎麼沒人告訴那些拍警匪片的呢?

怎麼不說他們拿槍教壞小孩呢....

真的很莫名其妙.....

大不了像這種mv歸類在限制級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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